关于开展哲学学院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哲学教研室 责编: 劳华南 发布时间:2026-04-29 浏览量:22

 

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北艺教发〔2026〕40号)文件精神,结合哲学学院实际情况,为保障2026届学生顺利完成答辩,现将哲学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覃传茵
组  员:曾家华 许晓平 关德荫
  吴春叶
二、答辩时间
预答辩时间
2026年4月30日(由北京实践基地自行组织安排)
(二)正式答辩时间
2026年5月14
上午8:30-12:30,下午13:30-1900
(三)复审答辩时间
2026年5月16 上午8:30-12:30
注:答辩成绩“<60分”和“≥90分”的同学需参加复审答辩。在复审答辩名单公布之前,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北京。
三、答辩对象
哲学学院学专业2026届毕业生及2025届2024届学专业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学生、申请补授学位学生。
四、答辩前期工作
(一)定稿提交
初稿审核通过,论文经修改、完善后,学生可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提交定稿。定稿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对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定稿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无法再次修改定稿内容。如定稿论文内容还需要修改,请指导教师暂不通过审核。指导教师定稿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逾期未审核将无法进行后续的论文规范审查工作。
注:毕业论文稿的重复率检测将作为规范审查的依据,重复率≤20%的毕业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二)规范审查
教研室负责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期间的情况和毕业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若属毕业论文质量问题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其修改或重做,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学生的规范审查得分为“<60分”的,不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规范审查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430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范审查工作,保证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
出现以下违规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其规范审查评定成绩记为0分,学生不得参与本次答辩
1.累计缺席超过总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参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3.毕业论文等材料未按时交齐。
(三)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完成指导教师评阅工作,写出评阅意见,给定毕业论文成绩。
2.主审教师评审
为客观地评价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主审教师须由其他课题导师担任,交叉评阅非直接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主审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完成评审毕业论文工作,写出评阅意见,给毕业论文成绩。
3.评阅工作应在答辩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没有通过指导教师主审教师评阅,不得参加答辩和最后的成绩评定。
4.毕业论文的评阅,应遵照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认真核定成绩,指导教师和主审教师评语应不少于200字。本环节应注意克服“评阅无标准”“评阅不深入、不全面、不准确、不具体”“评语千篇一律”的现象,注意把握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
5.评阅(指导教师评阅、主审教师评审)工作时间为202651日至5月8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阅工作,以便后续工作正常开展。
(四)其他工作
1.教研室负责填写答辩日程安排表正式答辩日程安排表58日前完成并公布给学生复审答辩日程安排表于5月14日21:00前完成并公布给学生。
2.答辩前,教研室组织答辩小组成员熟悉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从总体上把握毕业论文的主旨、关键问题、创新之处和优缺点。
3.哲学学院院办制作横幅2条。北京实践基地按照要求整理摆设桌椅,布置答辩室,并打印好答辩评委座位牌,准备饮用水及工作餐等。
、答辩形式
哲学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以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统一安排在北京实践基地(沙河校区)。
、答辩流程
(一)符合条件参加答辩的学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须将通过查重的定稿论文打印成册一式四份,在答辩开始前一周提交给答辩小组,以便查阅。
(二)按照答辩时间,答辩小组人员和工作人员提前抵达答辩室做好准备,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维护、拍照和录像工作,答辩记录员做好答辩记录工作。
(三)答辩学生按照答辩安排提前到场进行签到,并按照答辩名单顺序轮流进入答辩室进行答辩,同组的学生必须全程旁听小组答辩。
(四)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小组成员并主持会议。
(五)答辩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学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完毕后须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相关问题,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提问)20分钟左右为宜。
(六)学生答辩完毕,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和答辩情况作出口头总结,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不足并提出修改补充的意见,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意见等由答辩记录员填写。
(七)学生答辩结束,须致谢,方可离开答辩室。每位学生答辩结束离开答辩室后,答辩小组成员可根据答辩情况对学生进行初步评议,给出初步答辩成绩。
(八)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过程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九)答辩小组在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后,应于当天及时召集本小组答辩学生公布答辩结果,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为“≥90分”和“<60分”的论文,需参加复审答辩。
(十)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记录员应规范地做好记录工作,详细记载答辩组提出的问题以及学生的回答情况。
七、答辩成绩评定
最后一次的答辩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答辩评分参照毕业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执行。答辩评分,应坚持评分标准,克服随意性。
八、答辩室布置及答辩人员安排
注:答辩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以现场组织为主。
 九、答辩设备
每个答辩室配备1台笔记本电脑;共需准备1台摄像机、1台相机、话筒1套(根据答辩室的条件准备)、插座(根据答辩室的需要准备)、电池若干、打印纸若干、水性笔若干等。
十、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终稿提交
(一)成绩录入
1.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应及时登录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录入相关答辩学生的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2.答辩记录员和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好相关答辩记录和成绩,交由学院审核后,由教研室指定教师在教务系统上进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二)终稿提交
1.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完成毕业论文最终的完善与修改后,学生须将毕业论文最终稿Word版提交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生提交最终稿的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2.学生需在完成最终稿提交后录入全部指导日志,指导日志应涵盖论文指导全过程,包括答辩之后的最终稿修改部分。录入指导日志的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3.待学生将毕业论文最终稿Word版提交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并完成全部指导日志的录入后,指导教师需登录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最终稿审核。最终稿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最终稿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20%可视为通过学术不端检测。